简介

大明元辅

首页
关灯
护眼
字体:
第287章 辅弼(十七)症结(下)(3/4)
上一页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

最要命的是,此后的崇祯不再信任任何政治派系,或者说他拒绝再跟任何政治派系合作,真正做到了“超然一切”。从扶持“无党派人士”温体仁开始,逐渐走上了“孤家寡人”的死路。

从此,他不仅不再依靠任何“党派”势力,还辞退和处死了很多他眼里的“亡国之臣”——崇祯在位的十七年里,换了五十个大学士、十四个兵部尚书,杀死或逼得自杀的督师或总督有十一人,杀死巡抚十一人、逼死一人。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,崇祯甚至杀了替他跟满清谈判的陈新甲。

可以说,崇祯重用过的文官就没见过一个有好下场的。将心比心,这样的老板怎么可能会有员工真心卖力给他干活?有崇祯这样的圣君在位,哪个文官脑子坏了还愿意肯替朝廷认真收税啊?

值得一提的是,在李自成兵临城下、燕京朝廷眼瞅着要完的时刻,崇祯号召群臣捐钱资助军费。百官建议皇族先出钱,你猜崇祯怎么做的?他先砍了提出这个建议的人,然后再继续要求百官出钱!

哦,现在公司都要黄了,你这老板认为大股东们不应该出钱,让员工和小股东们出钱,最后公司破产清算了你还要甩锅,说公司的问题都是员工造成的,我这个最大股东和老板一点问题都没有呢!

要不要脸啊?多少要点脸行不行啊?

所以,超然一切是万万不行的,必须进行利益捆绑,然后在各方利益之间搞平衡,不要怕麻烦,不要怕困难。一个家族之内的利益有时候都很难平衡,这么大个国家之内的利益能不难平衡吗?但难不代表就可以不去做,不去做那就只能灭国了。

正是因为难,所以高务实才把改革分了那么多步骤,一步步去走,花几十年时间慢慢实现。如果他跟崇祯一样的个性,觉得老子天下最牛,老子知道时代发展的方向,你们现在听老子的,先这样这样,再那样那样……那他别说改革了,自己都活不过三章。

言归正传,前面说了除徭役和税收之外,封建政权还有“其他财政收入”。

除了“借款”这事儿欧洲国家有而中国几乎不存在之外,其他的收入明朝全都有。然而由于中国国情和明朝的历史局限性,这些收入要么无法用于国家财政,要么反而起了反作用。

虽然大明朝廷原有的官营工厂因为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没落,到高务实改革之后更是干脆废弃,连军工都开始走私营的道路,但皇族拥有的土地和卫所拥有的土地依然巨大(皇帝本人的皇庄倒是快卖没了)。

也就是说,就算没有一文钱的税收,但光靠皇族土地、卫所屯田的收入,大明朝理论上依然可以供养一百万左右的精锐部队。然而现实的情况是,这么多田地上只养了一些皇族宗亲和名义上达到百万的卫所军户,后者还一个个饿得朝不保夕。

原因很容易找到:分配不均。通俗点说就是富的富死,穷的穷死。哪怕是高务实已经开了藩禁,给朝廷省下来巨额开支,但现在藩王和勋贵集团依然很有钱。理论上来讲,这两派的财富如果能被有效利用,就算他们自己没能力打仗,出钱募兵或资助军饷也是可以的。

明末的时候,周王朱恭枵守开封的案例证实,就算只有一个明朝藩王愿意出钱,农民起义就能遭遇很大的挫折。如果所有的明朝藩王都愿意出钱,明朝未必不能延续下去。

然而更有意思的事情在明末又出现了。比如1636年,唐王朱聿键不要朝廷的财政拨款,自筹军费组织军队北上“勤王”,然后他的下场是被崇祯关进凤阳大牢——受“靖难之役”的历史影响,明朝对藩王掌兵非常警惕。

可能是受“靖难之役”和唐王坐牢的刺激,再加上其他一些原因,明朝藩王没人再资助军费了。直到1641年,老福王朱常洵被农民军炖汤做成了“福禄宴”,再度深受刺激的周王朱恭枵终于冒着被崇祯送进大牢的政治风险,出钱资助明军守城……

按照封建社会“家天下”的规则,原本皇族宗室的私产收入应该是封建朝廷主要的财政收入来源,宗室的男丁应该是封建军队的高级军官。结果到了明朝,宗室、藩王掌兵是有罪的,也没有多少藩王敢资助军费或愿意资助军费,只有皇帝个人的内帑可以资助财政。等到崇祯把他爷爷留下的内帑花完了,明朝也就跟着灭亡了。

除了藩王,明朝还有很多勋贵、官绅、地方实力派,理论上他们都有实力自筹军费、自建军队去挽救明朝。君不见很多写明末穿越小说的,都是以“土豪救明”的路线作为主题?像高务实这种自建武装却不参与明军,反倒跑去“国外”混的反而不多。其实土豪救明只有“大后期”才能做,因为那时候的大明朝廷多半才没有能力剿灭你了……

现实历史中可笑的是,不论想救明朝的“土豪”如何有钱有势,全都没有好下场!

卢象升在宣府、大同大兴屯田,在不需要财政拨款的情况下解决了所部明军的军费问题。他力主抗清,守卫京师,连战皆捷,结果反被太监高起潜陷害,免去尚书职务。到了崇祯十二年(1639年),他率部在巨鹿贾庄被清军包围,结果高起潜拥兵不救,终因炮尽矢绝,战死疆场。

本小章还未完~.~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

喜欢大明元辅请大家收藏:(m.mmcwx.com)大明元辅毛毛虫文学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

上一页 返回目录 加入书架 下一页